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索赔,会成立吗?
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若无过错方无法主张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问: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索赔,会成立吗?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另一方没有离婚损害过错,无需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即可。
正常婚内不能随意分家产,但一方存在恶意隐藏、转移、变卖、挥霍夫妻大额共同财产,或者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近亲属重病急需用钱、另一方拒不出资,当事人可在不离婚前提下起诉,请求法院分割婚内共同财产保全财产。
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若无过错方无法主张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问: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索赔,会成立吗?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另一方没有离婚损害过错,无需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