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索赔,会成立吗?
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若无过错方无法主张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问: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索赔,会成立吗?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另一方没有离婚损害过错,无需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即可。
答:原则上判给母亲,但有法定例外情形。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或双方协议由父亲抚养且对孩子无不利影响,可判给父亲。
避坑提示:哺乳期内的孩子,除非母亲主动放弃,否则父亲极难争取。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若无过错方无法主张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
问:夫妻感情不合,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索赔,会成立吗?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另一方没有离婚损害过错,无需赔偿,婚后财产平均分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