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贷款部分也一直由男方父母偿还,男女双方都没有还过贷款,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这房子如何分割?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贷款由男方父母偿还,未由夫妻共同还贷,该房产视为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问: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登记在男方的名下,贷款部分也一直由男方父母偿还,男女双方都没有还过贷款,请问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这房子如何分割?

    答: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据此,该房产应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