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修改吗?修改后的效力怎么认定?

遗嘱可以修改,但需符合法定形式。修改后的遗嘱以最后所立为准,但需合法有效。明示或推定方式均可变更遗嘱效力。

问:遗嘱可以修改吗?修改后的效力怎么认定?

答:一、遗嘱可以修改吗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你,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修改后的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明示撤销、变更遗嘱,必须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比如,以自书遗嘱撤销,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撤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撤销或变更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的遗嘱被撤销或变更了。当然,最后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变更或撤销以前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最后所立遗嘱不合法,则要对以前所立遗嘱进行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