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寻求救助?

婚后遭受家庭暴力可通过基层组织、单位和国家机关寻求救助,包括投诉、劝阻和出警处理等措施。

问:婚后遭受家庭暴力如何寻求救助

答:1、各级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所在单位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所在单位。对于所在单位应理解为施暴者和受害者所在的单位。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3、国家机关的救助

此类救助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狭义的国家机关的救助措施为公安机关的救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