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后购房者认为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购房者在商品房交付后若认为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可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核验,确认后可要求退房并索赔。
问:商品房交付后,购房者认为工程主体质量不合格该如何处理?
答:您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房者如果认为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除退房外还可以就由此造成的损失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赔偿,但这仅仅限于主体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同时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质量检测机构都可以从事检测工作的,只有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才能从事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核验工作,其核验结果才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