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未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如何处理?
当事人未约定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时,依据《民法典》处理,守约方需举证损失,利息可作为损失计算。
问:当事人未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如何处理?
答:您好,无约定,依法定。依《民法典》违约责任规定。有关违约赔偿损失,损失由守约方举证,也可将利息作为损失计算。
在特定法定情形下,赠与的物品可以要求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当事人未约定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时,依据《民法典》处理,守约方需举证损失,利息可作为损失计算。
问:当事人未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作具体约定,如何处理?
答:您好,无约定,依法定。依《民法典》违约责任规定。有关违约赔偿损失,损失由守约方举证,也可将利息作为损失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