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违规办理了房产证侵占我的合法权益,我该如何维权?
房产被他人违规办理房产证侵占合法权益,可通过行政诉讼撤销违法房产证,再依据合同起诉侵权人要求恢复原状或协商归属。
问:1996年我在岳阳楼区岳荣社区朱家镇购买私房一套,购买时三楼西户带四楼平顶。因2003年和妻子闹离婚,家中无人,原户主趁家中无人,在四楼顶部加层,并违规办理了房产证,完全侵占我的合法权益,我该如何维权?
答:您好,建议您首先通过行政诉讼的方式,撤销房产局违法办理房产证的行政行为,再根据法院的判决书,以合同为依据起诉实际侵权人,要求侵权人恢复原状或在法院调解双方就已建成的第四楼房屋的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