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需按程序进行,包括成立承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及签订合同。
问: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农村土地承包需按程序进行,包括成立承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及签订合同。
问: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