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农村土地承包需按程序进行,包括成立承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及签订合同。
问: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答: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但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协助探视的行为”,不能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
避坑提示:若对方长期阻挠探视,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农村土地承包需按程序进行,包括成立承包工作小组、拟定并公布方案、召开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组织实施及签订合同。
问: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