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还可否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或赠与房屋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问: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还可否再申请宅基地?
答:您好,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或赠与房屋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问: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还可否再申请宅基地?
答:您好,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