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股东一方将公司公章分别把持在自己一方不肯交出来又不使用怎么办?
股东间因公章控制产生纠纷时,应依据公司章程召开会议协商,无法解决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不能简单重新刻制公章。
问:纠纷股东一方将公司公章分别把持在自己一方不肯交出来又不使用怎么办?
答:您好,遇到此类公司内部权利纠纷,首先应该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议,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召开股东会则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即诉讼解决。重新刻一枚公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股东间因公章控制产生纠纷时,应依据公司章程召开会议协商,无法解决则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不能简单重新刻制公章。
问:纠纷股东一方将公司公章分别把持在自己一方不肯交出来又不使用怎么办?
答:您好,遇到此类公司内部权利纠纷,首先应该依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会议,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召开股东会则可以寻求司法救济即诉讼解决。重新刻一枚公章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股东之间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