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栏目调整启事
自 2024 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栏目调整为“指导性案例”栏目。指导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原“案例”栏目内容继续保留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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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自 2024 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栏目调整为“指导性案例”栏目。指导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原“案例”栏目内容继续保留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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