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栏目调整启事
自 2024 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栏目调整为“指导性案例”栏目。指导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原“案例”栏目内容继续保留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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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用于避税的“阳合同”无效,双方真实履行的“阴合同”有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阳合同)无效。但若隐藏的“阴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按真实意思表示履行。
避坑提示:签订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款,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自 2024 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栏目调整为“指导性案例”栏目。指导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原“案例”栏目内容继续保留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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