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栏目调整启事
自 2024 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栏目调整为“指导性案例”栏目。指导性案例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的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原“案例”栏目内容继续保留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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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购置房产、存款、理财,婚后不会因共同居住、共同生活自动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在房产证添加配偶名字,法律视作无偿赠与,房产变为夫妻共有。婚前按揭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离婚时产权方需要对另一方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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