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召开时间的决定
(2018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3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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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能。擅自使用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此后发包人再以一般质量问题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避坑提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不受此限,承包人仍需终身负责。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召开时间的决定
(2018年11月21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召开。
|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3月1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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