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 10824 条相关知识内容,按照相关度排序
问:什么情况下劳动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答:《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制定工资支付制度的; (二)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未向劳动者公布的; (三)未向劳动者本人提供工资支付清单的; (四)未保存工资支付凭证的; (五)将按规定列支的工资用于非工资性支出的。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伪造、变造、隐匿、销毁工资支付记录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工资及相当于工资25%的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及赔偿金的,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逾期拒不执行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如何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取证? 答:您好,1、委托专业的知识产权公司调查取证。由于商标权案件专业性较强,由权利人自行取证,对取证的方向和范围把握的十分准确会有一定的难度。一般说来,专业的调查取证要比当事人调查取证更为方便、有效,收集证据的范围也更加广泛、精确,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2、向行政机关举报取证。向侵权所在地工商举报后,上述部门可以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等有关文件,询问当事人和证人,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上述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涉嫌侵权的产品清点数量、规格后查封并从中抽取样品。 3、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商标侵权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需要注意的是:在商标侵权诉讼取证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 (1)收集证据内容及手段应合法。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合法。 (2)注意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各个证据之间要有某种客观的联系,相互印证,而不是相互孤立的。在收集证据后要仔细研究它们的内在关系,剔除无关紧要的证据,确保证据有的放矢。 (3)注意证据的客观性。只有客观真实的证据才有证明力,篡改、伪造证据,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2000年3月,我购进一批冒牌伪劣猪饲料在本地销售,被人举报到工商局。工商局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为由,对我罚款了4800元。我认为自己无主观故意,不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并提出了申辩理由。工商局针对申辩理由,仍认为我构成商标侵权,但变更了处罚依据,并对我罚款9600元是否合法? 答:您好,不合法。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2条规定,您对工商局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工商局不得因您的申辩而加重处罚。因此,您依法提出申辩后,工商局重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在认定事实上与原认定的事实一致,而重新对您作出罚款9600元的处罚决定,违反了法律规定。
...录等这些证据,要求物业立即删除公示信息,停止侵权行为,并保留通知的快递单号、短信或邮件记录。或向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公安机关反映,要求...
阅读全文...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确定,计算公式为: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终结前主张;若尚未实际发生,可待产生后另行起诉。 第二类,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与...。 第六类,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情节、后果及当地经济水平综合判定,需符合《最高人民...
阅读全文...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确定,计算公式为: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终结前主张;若尚未实际发生,可待产生后另行起诉。 第二类,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与...。 第六类,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情节、后果及当地经济水平综合判定,需符合《最高人民...
阅读全文...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难以确定或者在...
...以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日为准。三、被诉侵权人委托案外人按照其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的,视为被诉侵权人的实施行为。(2013)民...提字第225号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浙江乐雪儿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住所地...
... “龙泉宝剑”、“龙凤七星”等内容。为维护商标专用权,原告于 198 7年9月4日,向丽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侵权所获利润***万元。被告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