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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土地征收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征询村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 (三)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四)拟定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五)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听取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六)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八)被征地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手续;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说县政府现在要征收土地 自己对此行为有异议 对土地征收程序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问:集体土地上的土地征收,每亩的单价是多少? 答:您好,对于征地补偿标准,目前没有全国适用的所谓“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规来看,主要由省级政府来制定相应的征地指导补偿标准,市、县地方政府再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实施。如果存在未经法定程序征地或者补偿极不合理的情形,建议依法维权。大部分地区的标准,可以在所在县区的国土资源局网站上进行查询。
...的价格解决,出让土地价格按征地成本减去本级财政收入部分计算。上述批复要求支付土地补偿费用及确定土地出让金的方式,虽不符合《土地管理法》有关土地征收、补偿和出让的程...
...数量的耕地,并验收合格,拟同意作为崂山区2002年度第十八批城市建设用地呈报,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手续。该用地经批准后,由崂山区国土局作为储备土地进行管理...
...由拒绝立案。我厂只好继续上访。2002年底,我厂以自己拥有的征地资料原件向眉山市政府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眉山市政府直到2003年12月7日才出具了不予受...庭审中才主张上诉人的起诉已超过法定起诉期限,没有给上诉人一定的收集证据时间,致使上诉人在二审中提供证据,属于有正当理由,且上诉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