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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怎么办? 答: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纠纷可以分为三种情形:第一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为夫妻双方(另一方为共有权证)时,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签订房屋出卖合同的; 第二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第三种情形:在夫妻共有房产中,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权利人仅为夫或妻一方,非登记权利人与第三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 通常情况下,只有第二中情形出现的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导致的纠纷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若买家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则另一方不能追回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另一方怎么维权? 答:您好,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问:买房子需要买卖双方都签名吗?包括卖方的妻子或子女吗? 答:您好,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均应签名,卖方如果卖的夫妻共有房屋,那妻子也要签名,子女不用签名,坚持一条,房子是谁的,谁签名。
...却没了,说明他提前转移了房产,这个时候可以查询房屋的登记档案,从中可以看出房子是什么时候过户的,过户给了谁,当时约定的房屋买卖价格是多少,如果卖...执行。三是查询离婚财产分割,有的债务人会通过协议离婚来转移财产,这时可以去民政局调取离婚协议,如果发现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明显不合理的...
阅读全文...,汉族,住重庆市綦江区。原告刘柯妤因与被告刘茂勇、周忠容发生共有房屋分割纠纷,向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刘柯妤诉称:2011...予以同意。因此,该房屋属二被告所有,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经一审查明:被告刘茂勇、周忠容系夫妻,原告刘柯妤系二...
... (一)本案诉争房屋应为上诉人狄平、管耘共有。本案诉争房屋系狄平与案外人孙秀珍婚姻期间内取得的合法财产,应为夫妻共有,孙秀珍于农历2000年...正月初二去世,诉争房屋归属于孙秀珍的份额应作为遗产由其配偶...
...,擅自将预告登记注销,并将房屋登记至刘颖名下,损害了于忠民作为夫妻一方对于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和平等的处分权。原审判决根据房屋的权属登记在刘颖名下及...两被告对于田胤先所占份额的确认对系争房屋的权属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