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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房产有公证遗嘱怎么过户办理的 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持相关文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
问:遗嘱可以修改吗?修改后的效力怎么认定? 答:一、遗嘱可以修改吗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你,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修改后的遗嘱的效力怎么认定 遗嘱的撤销或变更,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明示的撤销或变更;一种是推定的撤销或变更。前者是基于被继承人明确的意思表示而撤销或变更,后者是基于被继承人行为而产生的撤销或变更。这实际上是一种法律上的拟制或推定。 明示撤销、变更遗嘱,必须按照《民法典》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比如,以自书遗嘱撤销,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以代书遗嘱撤销,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撤销或变更不发生效力。 《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在此之前的遗嘱被撤销或变更了。当然,最后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变更或撤销以前所立遗嘱的法律效力。如果最后所立遗嘱不合法,则要对以前所立遗嘱进行具体分析。
问:立遗嘱需注意哪些问题? 答:您好,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法处理自己生前所有财产及其它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处理个人财产,也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立遗嘱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公证遗嘱有效。 (二)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无非法内容的,有效。 (三)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人代书,证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的代书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四)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的录音遗嘱,内容和见证人均合法的,有效。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嘱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七)遗嘱中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内容无效。 (八)立有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 (九)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十)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十一)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十二)伪造的遗嘱无效。 (十三)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在遗嘱当中处理财产的占绝大多数,这类遗嘱一般没有统一的格式,但在实践中,它的一般写法是: (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2)对财产的具体处理,应写明财产的名称,数量及其所在地,遗留给何人,具体写明由哪一个继承哪些财产,也可按财产写明。 (3)遗嘱人的要求和遗嘱的处置。 (4)立遗嘱人、证明人、代笔人签名盖章,并写明立遗嘱的时间、地点等。由于立遗嘱人的具体情况不同,遗嘱的写法不一定拘于以上格式,但必须是有效的才有法律效力。
...法分辨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法官自然更难判定。最后,订立遗嘱。尽管这一行为在中国文化中可能被视为不祥,但事实上,婚姻期间获得...生效与变更条件相当严格,稍有差池便可能导致遗嘱失效。此时,婚姻律师和公证员的介入与协助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你也有法律问题,点赞关注,私...
阅读全文...终结。其三,迁户口时可派上用场。离婚后若需变更户口信息,离婚证是办理户口迁移不可或缺的材料。其四,房产过户亦离不开它。当离...是办理相关手续的重要凭据。还有一点,在办理遗嘱公证时,离婚证或许会用于证明婚姻状况,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你都听明白了吗?如果你也有法律问题,点...
阅读全文...鹏(签名),单位:熊毅武集团公司;见证亲属:熊伟浩(签名);吴秋文(签名);遗嘱人:熊毅武;代书人:张凤霞;遗书时间:1997年2月23日。”此遗嘱经宝鸡市公证处公证。 1997年2月28日熊毅武逝世...
...》)第二条之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
...,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律师与普通公民都有权利作代书遗嘱的见证人,但与普通公民相比,由律师作为见证人,律师就能以自己掌握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