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 2786 条相关知识内容,按照相关度排序
问:某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某甲公司与某乙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未与其他有关部门协商的前提下,单方面裁定将某乙公司使用的位于XX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了拍卖,并裁定我单位协助将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办理过户至买受人名下。我单位想了解一下,法院单方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否合法? 答:您好,不合法。参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对最高人民法院法经(1997)18号函的复函》第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复函》([2005]执他字第15号),执行划拨土地使用权,人民法院应当事先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我们认为,法院在未征得土地管理部门同意的前提下,单方面擅自委托拍卖公司拍卖划拨土地使用权存在重大瑕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八条规定:“依据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划拨土地属于重要的国有资产,若不经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核而直接拍卖,极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在拍卖上述划拨土地使用权时,未办理任何法定的审批手续,单方面裁定拍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已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问:最近,我公司打算与陶某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书》,将一块面积1200平方米的划拨土地转让给陶某以抵部分债务。请问本协议是否会无效?划拨土地转让是否需履行什么程序? 答:您好,贵公司转让其名下划拨土地时并未依法提出申请并获得政府的批准,因此,该转让行为是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民法典》,应经批准未经批准的合同,如补办了批准手续,合同生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也规定,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因此,本次划拨土地转让如能获得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该协议应为有效协议。
问:我公司前几年经审批获得一块划拨土地,现已在土地上建起了厂房并进行了生产经营。现在市政府以该地需修建铁路为由收回该划拨土地使用权,且不给于补偿。请问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吗?如可以,那如何保障用地人的合法权益? 答: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的规定予以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市政府可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但是需对贵公司修建的厂房给予适当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第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诉理由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本院《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产财产等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第三条规...
...律法规,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嘉和泰公司认为《协议书》是转让划拨土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是效力瑕疵合同,被《转让合同》取...
...的崂建村字第(045)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确本用地项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办理征用划拨土地手续。同日,取得青岛市崂山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下发的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