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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加盟了一个品牌,现在这个品牌被另一家公司收购,请问我能以此要求退加盟费吗? 答:您好,公司之间收购并未形成一个新的公司和品牌,原品牌继续在收购公司的名下,由这家公司承继原品牌与您的合同权利义务,因此合同应继续履行,但是如果您合同约定了品牌收购是解除合同的事由可以主张退加盟费。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修订沿革 新旧对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问:2018年消费者加入一家餐饮公司经营一个煎饼器品牌,双方签订了加盟合同,合同约定了3年的有效期,交了15万加盟费,但消费者开店3个月就倒闭了。且消费者与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消费者亏损在3年有效期内也可以一直做煎饼器品牌。后消费者了解到公司在2019年8月注销又重新开了一家做同样业务的公司。消费者认为原公司注销没有保障,不想继续做下去,找原公司退钱,原公司不同意。消费者就找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退钱,且新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原公司的五个股东之一,但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退款,找谁主张退款? 答:您好,根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之规定,消费者与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不存在法律关系,主体不适格,不能向新公司主张退款。因原公司注销,已不具备主体资格,若原公司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消费者可以将原公司的五个股东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退款。
...内容是:人帐日期:1998年5月12日;金额:人民币20万元;收款事由:加盟付商标费。证据三,上海嘉定商晟房产经营有限公司1998年10月6日出具的证明。...虽然摄影公司于1998年5月12日出具的收据上注明的收款事由为加盟付商标费,但应当视为包括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和婚纱摄影技术指导...
...银行必须予以接受:(1)原产地证明的内容看似满足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的功能;(2)其他方面符合第14条d款...买方将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造成的所有风险”;CIF是“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的简称,是指“卖方将货物装上船或指(中间...
...订《特许经营合同书》,许可晏斌在连云港市海州区58号苏宁广场投资设立加盟店,并授予被告袋鼠公司(特色课程)特许经营权,合同有效期五年,自...公司与袋鼠公司之间为特许加盟关系,英启迪公司有义务对袋鼠公司的经营活动加强指导、监督,并在袋鼠公司拒不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时,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