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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姑妈在2012年5月份去世。生前,我姑妈表示将其收藏的所有名画赠与给我。因为我当时在台湾,我父母将姑妈过世的消息和姑妈赠与名画的意思告诉我后,我并没有赶回来。现在,我要求我表哥将姑妈留下的名画交给我。但我表哥却说,当时分配姑妈遗产的时候,我没有到场,现在没有权利要求取得任何财产,是这样的吗? 答:您好,您已丧失获得您姑妈之前打算赠与给您的名画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您已放弃受遗赠。因此,您现在才要求您表哥将姑妈留下的名画交给您,已明显超过两个月内的期限规定,您无权再要求获得您姑妈收藏的名画。
问:我伯伯今年80岁,一个人生活。三年前,他与我签订了抚养协议,由我负责照顾他,他过世后将存折、房子全部送给我。但他现在要解除我们之间的协议,理由是我来看他的次数少了,请问他可以解除协议吗? 答:您好,可以解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四十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与自然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后,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导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当偿还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问:立遗嘱的内容要求是什么?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一、立遗嘱的内容的要求是什么 订立遗嘱的内容,是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所作的处分遗产及其他事务的意思表示。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遗嘱的具体内容应由遗嘱人自己决定,但是,遗嘱是对遗产和其他事务的处分和安置。所以遗嘱应当具体、明确、清晰、便于执行,防止发生纠纷。 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指明遗产的范围和名称及其具体数量遗嘱人应当对自己死后留下哪些财产作个交待,指明遗产的范围、名称和数量。 这些遗产包括房屋、存款、有价证券、交通工具、家具、家电、金银首饰、衣物等个人用品,还包括承租、承包的可得利益,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遗嘱人所欠的债务及其清偿办法,也要在遗嘱中一并写明。 (2)立遗嘱将自已的遗产遗留给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就要写明遗嘱继承人的名字。否则,遗嘱将因无法执行而视为无效,继承人只能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遗嘱人遗赠财产的,应写明受遗赠公民的姓名;国家或集体为受遗赠人的,也应写明其单位名称等。 (3)指明遗产的分配方法和份额,遗嘱人最好在遗嘱中列出—个遗产清单,并说明遗产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 在遗嘱中,应当指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继承或受遗赠的具体财产的名称、份额或数量等。如果指定由数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共同继承或受遗赠某项财产的,应当写明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得的具体数目或份额。但如果未写明每个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对某项财产的数量或份额的,法律一般推定为均等享有或受遗赠权,即应当平均分配该项遗产;遗嘱中尚有没有处分的财产的,该财产即视为遗嘱未处分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4)指明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附加义务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附加义务,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遗赠的前提条件。
...核心价值观。 第三,在无法确定遗产管理人的情况下,遗产存在毁损、灭失、侵占等风险,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可能...杨启本无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和遗产债权人,如不允许申请人顾某甲、顾某乙、顾某丙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不利于遗产的保存、管理和处理...
...并被安葬;5. 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出具《公证书》1份,证明原告已声明接受曹振林的遗赠;6. 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取号单、发票各1份,证明原告前往被告处办...
...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范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给付被告滕颖***元。 案件受理费3764元,鉴定费1000元,调查费100元,合计4864元,由原告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