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法律服务,为您保驾护航

汇聚全国优秀律师团队,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文书拟定、风险防控、案件代理等全方位法律服务

关于“可预见性原则”的知识匹配结果

为您找到 10289 条相关知识内容,按照相关度排序

全部
常见问答
实务文书
律师解读
法律法规
经典案例
法律产品

常见问答

查看更多
受疫情原因,国际贸易订单无法交货了,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吗?

问:我是一家外贸公司,现在受疫情原因,国际贸易订单无法交货了,这种情况属于不可抗力吗?我可以解除合同或者免除一部分义务吗?我现在因应该怎么做才能减少损失? 答:国际贸易中尤其重视双方的“意思自治”,因此重点应该首先关注合同文本。如果合同中约定重大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而买方是《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公约》的缔约国,可以适用《公约》第 79 条第 1 款的规定:“当事人对不履行义务,不负责任,如果他能证明此种不履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 此次肺炎疫情是否属于国际贸易中普遍认可的不可抗力,目前各国没有统一的意见,联合国卫生组织也未出台相关决议,所以还是要根据“不可预见、不能避免、不能控制”这三个准则来确定。 如果企业在湖北等疫情集中区域,因政府颁布强制措施停产停业、受到交通管制,应属于不可抗力,可以要求迟延履行或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公约》第 79 条还规定:(3)本条所规定的免责对障碍存在的期间有效。(4)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5)本条规定不妨碍任何一方行使本公约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以外的任何权利。 也就是说:首先,企业应当在第一时间把合同履行受到影响的情况通知买方,尽可能减少买方的损失;其次,一旦疫情结束,应当及时返工,不得再以不可抗力为由拖延;再次,不可抗力条款只能排除卖方的损害赔偿责任,买方仍有权采取要求卖方交付替代物、降低价金等救济措施。 如果企业并没有受到政府强制措施、能够克服障碍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这种情况下可以参照《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艰难情势规则”(hardship)与买方协商处理。艰难情势规则出自公平原则,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为当事人所控制的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一方当事人履约成本增加,或一方所获履约价值减少,双方均衡关系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的情况,至于是否可

法律服务网 2020-02-17
房产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问:房产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的是什么? 答:您好,不可抗力是一种人们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自然、社会现象客观情况。社会现象则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市政工程建设和其它政府政策。国家原因也应当具备三个条件:(1)不可预见性;(2)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3)原因的国家性,即产生这一事件的原因来自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或司法权力,而不是由于当事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或自然现象。用综上,属不可抗力,可行使抗辩权。很多开发商延期交房将原因归咎于不可抗力,但广大业主一定要了解延期交房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不是因为战争、疫情、国家政权更迭、自然灾害等都不属于不可抗力。

法律服务网 2019-04-15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包括六类(​略,详见具体条款)。其核心要点为是否具备“三工原则”(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在实务处理中情形千变万化,有很多模糊地带,很多情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容易发生歧义: 一、“工作原因”的界定:常见情形包括工作中从事非本职任务受伤、工作间隙受伤、单位组织的活动中受伤与同事或因工作关系与外人发生冲突被打伤等。实务处理中一般扩大解释“工作原因”​,强调与工作相关的“相关性”而非“唯一性”。只要不是为了个人目的,且与履行工作职责有一定关联,通常倾向于认定为工伤。上厕所、合理的工作间歇、必要的生理需求都被视为工作的自然延伸。 二、“工作场所”的界定:常见情形​包括多场所工作(如外勤销售、快递员、维修人员等在客户处、路途中等多个地点)、在单位其他公共区域(如宿舍、食堂、停车场、院内)、因工外出期间(如出差在外的住宿酒店、往返客户单位的路上)等。实务处理中一般倾向于弹性解释,工作场所包括用人单位的所有办公区域及其合理延伸范围。对于因工外出人员,其外出所涉及的区域以及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均可视为工作场所。 三、“工作时间”的界定:常见情形包括未经单位审批但事实存在的加班期间、提前到岗/延时离岗​处理未完工作、临时性与短暂性的工作安排(如深夜接到工作电话处理事务)等。实务处理中一般​重点考察是否与工作相关,只要是为单位利益、从事与工作职责相关的活动,即使不在标准工时时限内,也可认定为工作时间。 四、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的认定​:常见情形包括下班后先去买菜接孩子等处理个人事务,再回家途中出事、绕道行驶是否属于合理路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如何处理等。认定的关键在于对“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合理路线”的界定,实务处理中一般以满足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合理”绕道,一般被支持。责任不清时,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不必然排除工伤。 ​​  律师提醒:确定哪些情形属于工伤的要点为是否匹配“三工原则”(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工作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延伸至上下班途中(非主责交通事故)、预备收尾工作、因工外出等。“三工原则”模糊地带容易发生理解分歧,工伤认定关键在于受伤事实与法律原则之间的匹配。劳动者受伤时应迅速、有效地固定证据,在情况较为复杂时寻求劳动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服务网 2025-11-18

实务文书

查看更多

...关规定,本着友好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定向开发 物业一事签订本约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 管委会和国土部门批准,乙方不改变土地使用质和用途。 四、物业定向开发特殊优惠政策 甲...甲乙双方协商后续合作方案。若在前述事件发生之日起 日内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的,...

2025-09-12更新

...品房售许证。售许证真实、合法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售和...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因外,不在作变动。 第五条 在...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附件四),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

2025-09-24更新

...形式召开定期会议: (一)书面征求意的形式 (二)集体讨论的形式 (三...报告; (3)审查业主委员会收支算决算报告; (4)决定公共收益...知的时间为准。发放纸票与投票以同时进行。本业主大会的投票...委员的代表和广泛等因素,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业主对业主...

2025-11-18更新

律师解析

查看更多

经典案例

查看更多
经典案例

新疆亚坤商贸有限公司与新疆精河县康瑞棉花加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确认违约方的赔偿责任应当遵循“可预见性原则”,即违约方仅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由于市场...风险等因素造成的、双方当事人均不能预见的损失,因非违约方过错所致,与违...

2006年11期 查看详情
指导案例

福建省宁德地区经济技术协作公司诉日本国日欧集装箱运输公司预借提单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上诉案

...为“已装船提单”;对于台风、压港等不抗拒和不可预见因而造成装运迟延的后果,上诉人不...合同所引起。上诉人所签发的WO15CO97号提单的质,参照1924年《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定...审法院既已对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判令支付违约金,对该项违约金再行计息属不当。此外,上诉人...

1989年03期 查看详情
经典案例

俞财新与福建华辰房地产有限公司、魏传瑞商品房买卖(预约)合同纠纷案

...知华辰公司于2008年6月26日取得《商品房售许证》”与客观事实不符。俞财新在支付5860万...合常理,其实质是4900万元所生的利息。由此可见,俞财新自称以现金方式支付的960万元根本...合同履行中行使不安抗辩权,不符合合同相对性原则。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俞财新...

2011年08期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