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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单位系国有资产的管理机构。某国有公司因与钱某经济纠纷,经法院终审判决由国有公司偿付钱某200万余元债务。因国有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钱某向法院申请执行。2010年5月,国有公司委托拍卖公司对名下的一套房产进行拍卖,最终由赵某竞得。2010年10月,法院作出裁定,将上述资产产权裁定归赵某所有。请问赵某是否已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答:您好,赵某已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本次资产转让系由债权人依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申请执行,执行法院依据拍卖机构对相应资产进行拍卖的结果作出裁定,将拍卖资产裁定给竞得人而发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的规定,赵某依法已取得该房产的物权(即使未登记也不影响物权的归属),除非依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生效判决并据此撤销法院的裁定。
问:涉及一起民事案件,经一审审判后,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上诉后,中院作出维持原判,一方当事人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去世的,作为当事人的儿子,可以申请再审吗? 答:您好,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再审案件的当事人应为原审案件的当事人。原审案件当事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可以申请再审并参加再审诉讼。一方当事人在二审判决做出后死亡的,其儿子作为继承人有权申请再审。
问:买了别人的房子,但未过户,现在原房主有经济纠纷法院要拍卖这房,我该怎么维权? 答:您好,作为房产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买卖合同、付款凭据、房产实际使用情况等证据,以案外人的身份向法院提出异议,主张你是房产的实际权利人,交了相应款项并已实际使用房产,要求停止执行该套房产。如果法院裁定不支持你的诉求,可以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也可以根据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因为原房产出卖人的原因导致房子被执行,你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该出卖人承担返还房款、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零五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异议的,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异议的,可以列被执行人为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关于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的规定,应予驳回。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的案外人提起再审申请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或者人民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确有错误,只有通过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审判决,才能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否则均应受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拘束,当事人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
...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中,长勘院另提出:本案系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审中并未涉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内容,再审程序中追加雄新公司为第三...。本院认为:本案一审程序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因此,本案的审理范围应当受原审审理范围的限制。由于原审调解协议达成前,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