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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已购公房与其他产权在交易时有什么不同? 答:产权性质主要分为私产平房、已购公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主要区别就是土地的由来。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是国家无偿划拨的,商品房的土地是国家有偿出让给开发商的。因此,在再次交易时,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商品房的再次交易时无须交纳土地出让金。
问:女方父母把其承租的单位公房留给女方夫妻俩居住,并告诉俩人下一步单位可能会进行承租公房的出售,到时俩人就把房子给买下来。女方的父母出国后不久,单位房改进行公房出售。夫妻两以10万元的价格买下了这套公房,在房产证上登记了女方的名字。现在两人决定离婚。在分割该房产时,女方认为该房屋的市场价达50万元,俩人之所以能以这么低的价格买下来完全是因为该房是其父母承租的公房,且房产证也在自己名下,故房产归己,其只需把购房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10万元房价款返还一半给男方即可。男方对此拒不同意。房产应如何分割? 答:您好,公房对职工的出售价之所以大大低于市场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该价款中包含了职工的工龄、职称等可以享受优惠的抵扣因素。因此,女方以其名义购买的其父母承租的公房,应包括其父母以优惠条件所享受的份额。但是,该房产系女方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精神,其父母的份额已视为对小丽夫妻双方的赠与而自动转移。所以,该套公房在已经取得了房产证的情况下,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而由俩人分割。女方认为该房是其个人财产的观点是得不到支持的。
问:自来水公司安装进户水表为什么要收费? 答:您好,这要根据购买房屋的时间区分确定。如果是2009年7月1日以后购买的商品房,不能收费。如果是之前购买的,可以收费。 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湘价服【2009】59号)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加行收取。本规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签订售房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之后签订售房合同的一律执行本规则。”水电燃气初装费不由业主承担,业主只承担使用水电燃气等商品时产生的费用。
...屋中层次、部位较好的其他房屋的评估单价,均低于同区域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被告闸北房地局以同区域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平均市场单价为基础,按有利于...陆廷佐的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方式作出...
...区凯旋路。原告张俭华、徐海英与被告启东市取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取生置业)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内部左右布局相反。2.上诉人张俭华、徐海英购房时所参观的样板房与实际交付房屋并不相符。3.与购房合同约定一致的户型已经全部销售,无法交付与合同附件...
...2007年10月,田胤先以案外人李某的名义向上海新安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亭公司)购买了系争房屋,并于2007年10月24日之前通过李某等人支付...求撤销该判决的诉请,依法应予支持。 至于诉讼时效问题,原审法院对此已作阐述,理由确实充分,法院予以认同。上诉人刘颖关于此节的上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