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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装修装饰违规由哪个单位管辖? 答:您好,装饰装修活动未申报登记、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等,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条例》规定,对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部分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篇,并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主要目的是在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排查工程地质风险、完善抗震设计方案、优化工程抗震措施,有助于提高工程抗震设计质量,确保工程抗震安全。
问: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情况下强制交房怎么办? 答:您好,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我国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如果开发商不能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交付。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开发项目竣工后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的验收。因此,您可以去当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查询商品房是否已经竣工验收备案,并可以申请当地的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文件。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就商品房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发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的,是否经过竣工验收备案的举证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方据此主张居间费用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告:张正国,男,汉族,1980年4月2日出生,住江苏省南...
...了大量工作,并经卫生部批准的事实。2.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001]京建计施478号《建设项目施工计划通知书》。以证明经北京市建设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审查第三人是否已取得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根据卫生部颁布施行的《卫生系统实验动物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审查申报建设...
...针对恒森公司的反诉辩称:1. 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仅有保修义务。2. 屋面渗漏系原设计中楼盖板伸缩缝部位没有翻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