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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劳动者在现在的用工单位工作八年,在此期间劳务派遣公司换了很多家,现在因病无法上班,向单位申请享受医疗期待遇,请问医疗期如何计算?《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此处“在本单位工作”指的是用人单位还是用工单位? 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由此可知,劳务派遣公司发生变动,而非劳动者原因导致的,工作年限从原用人单位至新用人单位合并计算。 同时在劳动关系中,《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在本单位工作”一词指的是用工单位,而非用人单位。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索赔? 解答:一、现场处置 现场处置的核心是保护现场、固定证据、保障安全,为后续责任认定和索赔奠定基础,具体操作如下: 1. 优先抢救伤员:若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优先保障伤员生命安全,避免因延误救治加重伤情,同时留存急救相关记录(如急救单据、就诊医院信息)。 2. 保护现场并固定证据:立即拨打122交通报警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告知事故地点、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确需移动车辆或现场物品(如阻碍交通、危及安全),需先用手机拍照、录像,固定现场原貌(包括车辆位置、碰撞痕迹、路面状况、周边环境等),避免后续责任认定无据可依。 3. 及时报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若己方有责任)和对方保险公司,告知事故详情,等待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定损,切勿擅自撤离现场或私下协商后未报险,以免影响后续理赔。 4. 简单沟通留信息:与对方驾驶人沟通时,留存对方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单号等核心信息,切勿发生争执或冲突,避免扩大损失。 二、获取责任认定 责任认定是确定赔偿比例的关键,需及时获取官方认定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 等待交警部门勘查:交警会到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及目击者,核实事故经过,结合现场证据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比例(全责、主责、同责、次责、无责)。 2. 核对认定书内容:收到认定书后,仔细核对事故经过、责任划分是否准确,若对责任认定有异议,需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3日内,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逾期将失去复核权利。 3. 留存认定书原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索赔的核心依据,无论是协商、调解还是诉讼,都需提供原件,务必妥善保管,避免遗失。 三、收集整理索赔证据 1. 基础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单复印件、《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 2. 人身损害相关证据:若有人员受伤,需收集病历本、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门诊、住院、药费)、费用清单、检查报告、护理费票据、误工证明(单位出具)、工资流水、交通费票据、营养费医嘱或司法鉴定意见等;若构成伤残,需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司法鉴定,获取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作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依据);若受害人死亡,需收集死亡证明、丧葬费票据、家属关系证明等。 3. 财产损失相关证据:车辆维修票据、施救费票据、车载物品损失清单及票据;若车辆灭失或无法修复,需提供车辆评估报告、购车凭证(作为车辆重置费的依据);营运车辆需提供营运许可证、收入流水(作为停运损失的依据);非营运车辆需提供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票据。 四、选择索赔方式 索赔方式可根据事故复杂程度、双方协商情况选择,核心是高效、足额获得赔偿: 1. 自行协商(最便捷,适合小额、责任清晰的事故):双方当事人结合责任认定和损失证据,自行协商赔偿金额、支付方式及期限,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赔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2. 寻求第三方调解(高效,适合协商无果但不愿诉讼的事故):可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或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由第三方介入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按协议履行,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调解期限一般为10-15日,调解不成的,可转入诉讼程序。 3.发送律师函。可委托律师向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将纠纷提升到“通过法律代理人”的正式层面,显示了解决问题的严肃态度和决心。很多纠纷源于沟通不畅或对方心存侥幸。《律师函》由专业律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清晰阐明法律关系和利害关系、提出要求并警示法律后果。并附有专业律师的签字和律所签章。基于不愿卷入正式的法律程序和导致更高的成本,而选择主动和解,履行义务。使当事人能快速、低成本地实现目标。 4.提起民事诉讼: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或对方拒不赔偿、拖延赔偿,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为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如果您担心资产被转移导致无法履行,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先把资产查封、冻结。 五、赔偿跟进 1. 保险理赔跟进:若有保险(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在达成赔偿协议或法院判决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交材料,跟进理赔进度,避免保险公司拖延理赔。 2. 款项收取:对方按协议或判决支付赔偿款时,需出具收款凭证(收据),明确款项金额、支付方式,留存相关记录;若双方经过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后对方逾期未支付,可以协商催收或委托律师进行催收。若经人民法院审判生效的判决书、裁决书或调解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对方仍拒不履行,您可以在2年的法定期间内,向一审法院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提醒:1.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后,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不按责任比例),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仍不足的由侵权人(对方驾驶人)承担。 2.切勿擅自放弃索赔权利、签订显失公平的赔偿协议。 3.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如事故发生日或定残日)起计算。切勿因协商时间过长而导致权利失效。 4.可委托律师介入,协助收集证据、协商谈判、参与诉讼,最大化维护自身权益。
问:刘某是我公司业务员,不具有管理方面的职责,其上班期间因看到同事李某与郑某为小摩擦争执不下还动起手来,于其上前劝解,却不料被正在气头上的郑某失手将其右手小拇指打为粉碎性骨折。刘某要求公司为其受伤一事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并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公司认为刘某本次受伤不属于工伤,刘某自行向劳动部门递交了工伤认定申请。请问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公司员工意外受到暴力伤害应不属于工伤,对吗? 答:您好,根据所描述的情况,刘某本次受伤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也就是说,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暴力等以外伤害都属于工伤,因为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就是还要求该意外伤害是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的。显然,本案中刘某的劝架行为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因为他没有管理性质的工作职责。 但是,需要提请企业注意的是,虽然本案的法律关系如前所述,但企业想要避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并非简单的坐视不理就能达到,而是必须具有能够准确界定刘某工作职责范围的书证,例如劳动合同、岗位责任说明等,另外在处理现场时除了及时送伤者去医院以外,还需要要求当事人及现场目击人员都作出客观的书面的情况说明,根据受害者的要求以及企业认为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便于更好的固定事发时的证据。还需说明,刘某受伤系郑某个人施加的伤害,刘某可以向郑某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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