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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成立于2001年,一直在生产经营,并将自己的产品贴以我公司的品牌出售。最近我公司欲为品牌申请注册商标,却发现此商标已被他人注册。请问我还可以继续使用这个商标么?我怎样才能注册这个商标呢? 答:您好,我国商标注册采取申请在先原则,即注册商标授予最先提交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因此,贵司继续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可能面临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风险。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若贵司能够举证证明他人的注册商标系恶意抢注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5条的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恶意抢注,若贵司主张为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则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可随时提出请求。
问:商标注册部门将如何审查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答:您好,审查实践中,如果商标注册部门发现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存在无正当理由大量申请商标注册、交易商标、占用公共资源,及多次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抢注他人商标等情形,则会继续审查该申请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具体来说,在认定是否构成恶意申请时,审查员需要综合多项考虑因素和个案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如利用商标审查系统中查询申请人的申请历史、转让情况等相关事项,筛查驰名商标、知名地名等禁注词;通过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对所在行业、违法记录等进行查询。此外,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涉嫌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的,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关说明。
问: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您好,对于尚未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部门在审查过程中根据舆情、举报线索等发现相关申请属于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应当依法驳回,不予公告;在初步审定公告期间被提出异议的,商标注册部门经审查认为异议理由成立,应当依法作出不予注册决定。对于已注册的商标,相关权利人可以依法提出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经审查无效宣告理由成立的,商标注册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该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注册部门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对于上述决定或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复审、诉讼等程序。 此外,申请人所在地或者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还可以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倍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评委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但其实质目的仍然在于损害中讯公司的合法权益,系恶意行使商标权的权利滥用行为,与其恶意注册商标行为一样,亦不具备正当性。本案中,比特公司以...
...五条的规定,注册、使用的域名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无正当的注册、使用理由,并足以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应认定为恶意注册、使用域名。...有权利或合法利益;3.被申请人对于本案争议域名的注册和使用具有恶意。据此裁定:争议域名***转移给申请人。原告蒋海...
...驰名商标。诉争商标是对引证商标一的复制、摹仿,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其注册使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三...好太太公司主营产品密切相关,且其注册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侵害好太太公司享有的在先字号权。诉争商标的注册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