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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用工单位(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伤残人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是基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该用工单位或其出资人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远高于同等伤残级别的工伤待遇。 发生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一、收集证据并进行伤害性质鉴定 1、工作关系证明:工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单位非法经营证明: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单位注册信息、无照经营的相关证明、未成年人证明等。 3、伤亡事实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等。 4、进行伤害性质鉴定: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伤亡情况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作为计算一次性赔偿金数额的核心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二、与用工单位或其出资人协商 在掌握证据和鉴定结果后,首先与非法用工单位的负责人或其出资人进行协商。如未得到用工单位响应,可委托律师向用工单位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将纠纷提升到“通过法律代理人”的正式层面,显示了解决问题的严肃态度和决心。 协商成功后,务必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项目、金额、支付期限。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协商不成,应立即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进行举报。同时举报其“非法用工”和“拒不支付伤亡赔偿”两项违法行为。 四、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虽然双方不是标准劳动关系,但实务处理中,许多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受理此类赔偿纠纷。您可以尝试申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根本的解决途径。您可以凭收集到的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非法用工单位或其出资人、开办单位。 律师提醒:非法用工主要指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如无营业执照、被吊销、未依法登记备案)或使用童工。非法用工单位的赔偿纠纷处理与标准劳动关系下的工伤处理有显著不同,其核心在于赔偿而非工伤保险待遇。即使单位是非法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实际受益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他们无法以“单位非法”为由逃避责任。
问:注册商标的禁止条件有哪些? 答:您好,商标的禁止条件,也称商标的消极要件,是指注册商标的标记不应当具有的情形。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或合法利益。主要内容有: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在先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2、不得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某些标志的条款。商标法第10、12条和第16条主要从以下两方面作出了规定: (1)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标志: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带有民族歧视性的;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或者公众知晓的地名,但该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2)禁止作为商标注册但可以作为未注册商标或其他标志使用的标志: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
劳动者如何就社保未依法缴纳问题与单位进行沟通? 律师解答:内部沟通是补缴社保的首选,能避免诉诸法律程序,节省时间和精力。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方式: 1、直接与负责人沟通:与人力资源部门或负责人进行沟通,明确指出未依法缴纳社保的事实、依据,并提出自身协商要求。如达成一致同意补缴及赔偿损失,需书面签订协议。 2、发送书面函告:如果口头沟通无效,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发送一封正式的《催告函》,清晰写明未依法缴纳社保的时段及缴费基数。表明逾期不处理将采取法律手段。这既是正式的警告,也是为后续法律程序保留证据。 3、发送《律师函》:如《催告函》未得到用人单位响应,也可委托律师向用人单位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将纠纷提升到“通过法律代理人”的正式层面,显示了解决问题的严肃态度和决心。很多纠纷源于沟通不畅或对方心存侥幸。《律师函》由专业律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清晰阐明法律关系和利害关系、提出要求并警示法律后果。并附有专业律师的签字和律所签章。必定引起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并评估后果,用人单位基于不愿卷入正式的法律程序和导致更高的成本,而选择主动和解,履行义务。使当事人能快速、低成本地实现目标。 律师提醒:协商社保缴纳事宜时,应提前梳理好相关证据,如缺乏相关证据可以利用协商过程针对性收集,并保留协商过程中的相关证据。
公司用钉钉考勤造假?3步拿到铁证! (电子证据取证技巧+司法认定规则) 开场:(手机展示钉钉打卡...录和工资条之间的关联性。记得尽量完整录制,确保有足够证据!第二步,使用“权利卫士”这样的...纸质考勤签到表、工作安排表等辅助证据,用来对比打卡记录,证明你的考勤记录和实际情...
阅读全文...营者,可以在商品销售中对商标权人的商品商标进行指示性使用,但应当限于指示商品来源,如超出了指示商品来源所必需的范围,则会对相关的服务商标专...,即究竟属于为指示所销售商品而使用商标,还是属于用以标识服务来源而使用商标。而判断是否属于商品商标的指示性使用应当根据使用商标是否属于指示所销售商品所必需...
原告:甘肃省兰州常德物资开发部。法定代表人:李天荣,该开发部经理。委托代理人:魏中扬,甘肃省兰州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朱作勇,该市市长。委托代理人:黄汉伟、马英,甘肃省兰州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干部。原告甘肃省兰州常德物资开发部(以下简称常德开发部)因不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
...程中,二被告仅对原告博库公司提交的《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书》中周洁茹署名签字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但没有提交反驳证据,该异议不能成立...的网站传播了作品,因此设链者并非作品使用人。原告博库公司指控被告讯能公司、汤姆公司侵犯专有使用权,其主要理由是:讯能公司既然与今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