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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承包经营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合同? 律师解答:是的,渔业承包经营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法律效力。 渔业承包经营合同中应包含哪些主要内容? 律师解答:合同应包括承包范围、期限、租金或承包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渔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否可以自由约定期限? 律师解答:可以,但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土地或水域使用年限的强制性规定。 渔业承包经营合同是否可以进行转让或转包? 律师解答:可以,但需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擅自转让或转包。 渔业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是否可以对水域进行改造? 律师解答:可以,但应事先取得发包方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不得破坏水域生态平衡。 渔业承包经营合同到期后,承包方是否享有优先承包权? 律师解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可能享有优先承包权。 渔业承包经营中,发包方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律师解答:可以,但需有合法理由,如承包方严重违约或违反法律规定,且应依法履行通知义务。 渔业承包经营中,承包方是否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律师解答:是的,承包方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资源税、增值税等。 渔业承包经营中,承包方是否可以将承包的水域用于非渔业用途? 律师解答:不可以,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水域,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渔业承包经营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 律师解答: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
员工认定为工伤和确定伤残等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取工伤待遇和赔偿。但在具体实务处理中,员工在完成工伤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后,容易由于用人单位不支付或少支付赔偿往往形成纠纷,发生工伤待遇赔偿纠纷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解决: 一、与用工单位进行协商: 1、计算赔偿总额:准备好工伤认定和鉴定结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计算。 2、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争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未得到用工单位响应,可委托律师向用工单位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将纠纷提升到“通过法律代理人”的正式层面,显示了解决问题的严肃态度和决心。很多纠纷源于沟通不畅或对方心存侥幸。《律师函》由专业律师以严谨、专业的态度清晰阐明法律关系和利害关系、提出要求并警示法律后果。必定引起用工单位高度重视并评估后果,使当事人能快速、低成本地实现目标。 协商成功后,务必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项目、金额、支付期限。 二、申请劳动仲裁:若用人单位拒绝承担工伤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效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或仲裁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在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冻结银行账户、查封财产等措施,强制用人单位支付赔偿款。 律师提醒:1、明确赔偿项目:根据你的伤残等级,依法计算你应得的全部项目,避免遗漏。2、明确支付主体:确定工伤和伤残等级后后,一部分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需用人单位配合申报)。另一部分费用(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工伤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般来说,实际施工人包括转包合同的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分承包人和外部挂靠关系中借用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三种类型,实际施工人就是上述违法情形中实际完成了施工任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实际施工人与发包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或者名义上的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同与其签订转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或者出借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之间也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或者劳务关系。施工企业的内部承包关系以及与施工企业通过合作、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等方式开展施工活动的,可根据具体情况认定相应的法律关系。 审理与实际施工人有关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既要准确把握法律、司法解释条文含义,也要树立保护合法、显名民事主体利益的司法价值取向。实际施工人获得法律保护的利益原则上不应超过合法施工主体的权利范围。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关于工程价款的结算,对实际施工人具有拘束力,但是各权利义务主体有明确约定或在性质上不宜适用于实际施工人、实际施工人能够举证证明发包人与承包人以结算故意损害实际施工人利益的除外。实际施工人与其相对方就施工范围内工程价款的结算仅约束协议双方,不能以此约束发包人,但是实际施工人能够举证证明该结算系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约定作出的除外。 《建工司法解释(一)》第43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条解释涉及三方当事人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二是承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的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关系。原则上,当事人应当依据各自的法律关系,请求各自的债务人承担责任。本条解释为保护农民工等建筑工人的利益,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允许实际施工人请求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承包人已经
...义务,取决于未来发生的事实,即当事人双方在履行生效调解书过程中是否违约以及违约程度等,属于与案件审结后新发生事实相结合而形成的新的实体权利义务...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应允许当事人通过另行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解决...纠纷,依法成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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