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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是否需要进行资质审查? 律师解答:是的,物业企业应在签约前对业主或建设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签订合同的合法资格。 2.物业服务合同是否需要书面形式? 律师解答:是的,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确保合同内容明确、权责清晰。 3.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条款? 律师解答:可以,但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显失公平,且需明确解除条件和程序。 4.物业服务合同中能否约定违约金? 律师解答:可以,但违约金数额应合理,不得过高,否则可能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5.物业服务合同是否需要备案? 律师解答:部分地区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具体应根据当地法规执行。 6.业主未缴纳物业费是否可以作为物业企业不履行服务的依据? 律师解答:不可以,物业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不得以业主未缴费为由拒绝提供服务。 7.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是否可以随意变更? 律师解答:不可以,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8.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服务标准? 律师解答:可以,但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表述,以免产生争议。 9.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由第三方代签? 律师解答:可以,但需有合法授权委托书,并确保签署人具有相应代理权限。 10.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是否可以进行补充协议? 律师解答:可以,但补充协议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11.物业服务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服务范围的调整? 律师解答:可以,但应明确调整条件、程序及双方权利义务,避免单方擅自变更。 12.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约定服务费用的调整方式? 律师解答:可以,但应明确调整的依据、程序及时间,避免随意涨价。 13.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约定保密条款? 律师解答:可以,保密条款应明确保密内容、期限及违约责任。 14.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 律师解答:可以,通常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应明确约定。 15.物业服务合同是否可以约定业主委员会的参与? 律师解答:可以,特别是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应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参与方式。 16.物业企业是否有权对业主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无权对业主实施行政处罚,但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可依据合同约定向业主主张违约责任。 17.物业企业能否单方面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不得单方面调整物业服务费标准,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和报备。 18.物业企业是否需要对业主的财产损失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仅在因自身过错或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管理义务导致业主财产损失时,才需承担相应责任。 19.物业企业能否在未通知的情况下进入业主房屋?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无权擅自进入业主房屋,除非存在紧急情况或经业主同意,否则属于侵犯业主隐私权的行为。 20.物业企业是否可以将物业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可以将部分服务项目分包,但需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对分包单位的履约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21.物业企业是否必须提供物业服务合同?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应当在业主入住前或签订合同后,向业主提供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并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明确。 22.物业企业是否可以拒绝为未交费的业主提供服务?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不得以业主未交费为由拒绝提供基本物业服务,但可依法主张违约金或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费。 23.物业企业是否需要对公共区域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若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公共区域发生安全事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物业企业是否可以限制业主的车辆进出?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可根据管理规约或合同约定限制车辆进出,但需确保措施合法、合理,不得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25.物业企业是否可以随意更改物业服务内容? 律师解答: 物业企业不得擅自更改物业服务内容,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并在合同约定范围内履行义务。
问:我对我新购买的房屋进行装修,办理装修手续时物业公司向我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可我已经缴纳了物业费,请问物业公司另外收我的垃圾清运费合法吗? 答:您好,《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物业管理费并不包含装修垃圾清运服务费,如您在小区物业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将装修垃圾清运出小区,则您可以拒绝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但如果您委托物业公司清运则需要缴纳该笔费用。清运费标准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问:我在某楼盘看房时,开发商的售楼广告中写着“买房即赠送半年物业管理费”,我后来买下了该楼盘的一套房,交房后物业公司多次找我要物业费,我提出开发商承诺了赠送物业费的,结果物业公司说他们和开发商不是一家单位,他们为我提供了服务,我必须交费,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交物业费? 答:您好,你和开发商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根据你的陈述,开发商关于赠送半年物业费的承诺明确具体,无论买卖合同中有无约定,开发商的这一承诺均应视为合同内容,因此,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兑现承诺。同时,你与物业公司之间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自交房之日起,你就应当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确实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则你不得以开发商的承诺为由拒缴物业费,但你交费后可以向开发商主张其承担该费用。
...献星,南阳地区律师事务所律师。上诉人支国祥因税务争议一案,不服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架子车和覆盖物),乙方分取***元(含购置柴油、煤等燃料、工人工资、工具修理费用)。乙方生产...由该企业缴纳,原审判决认定支国祥为纳税义务人,是错误的。由于税务机关错误认定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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