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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用人单位雇佣未满16周岁的人员做暑假工,是否合法? 答:您好,不合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三)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及《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核查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之规定,用人单位雇佣未满16周岁的人员做暑假工是违法的。
问:用人单位雇佣未满16周岁的人员做事,经人举报会承担什么责任?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用人单位雇佣未满16周岁的人员做事,经人举报查实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非法用工单位(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伤残人员,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是基于《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该用工单位或其出资人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远高于同等伤残级别的工伤待遇。 发生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 一、收集证据并进行伤害性质鉴定 1、工作关系证明:工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2、单位非法经营证明: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单位注册信息、无照经营的相关证明、未成年人证明等。 3、伤亡事实证明:事故现场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票据等。 4、进行伤害性质鉴定:到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对伤亡情况进行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作为计算一次性赔偿金数额的核心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二、与用工单位或其出资人协商 在掌握证据和鉴定结果后,首先与非法用工单位的负责人或其出资人进行协商。如未得到用工单位响应,可委托律师向用工单位发送《律师函》,律师函是将纠纷提升到“通过法律代理人”的正式层面,显示了解决问题的严肃态度和决心。 协商成功后,务必签订书面的赔偿协议,明确赔偿项目、金额、支付期限。 三、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如果协商不成,应立即向用工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进行举报。同时举报其“非法用工”和“拒不支付伤亡赔偿”两项违法行为。 四、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虽然双方不是标准劳动关系,但实务处理中,许多地方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受理此类赔偿纠纷。您可以尝试申请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最根本的解决途径。您可以凭收集到的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是非法用工单位或其出资人、开办单位。 律师提醒:非法用工主要指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如无营业执照、被吊销、未依法登记备案)或使用童工。非法用工单位的赔偿纠纷处理与标准劳动关系下的工伤处理有显著不同,其核心在于赔偿而非工伤保险待遇。即使单位是非法的,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实际受益人必须承担赔偿责任,他们无法以“单位非法”为由逃避责任。
...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法建立职工名册等。2、用人单位招工、用工、退工的情况:规章制度内容违法、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程序...违法,非法招用童工、未依法安排产假、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动派遣业务、未遵守劳务...
阅读全文...)川证字第125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记载:公民林雁英称因工作需要,在童霸公司处购买了一箱童车,为防止争议,于2010年3月9日向湖北省汉川市公证处...证处公证员蔡俊萍和公证工作人员徐娟与林雁英一起到童霸公司门前,林雁英从童霸公司处取出包装箱型号为TBT85-670#的童车一箱,该包装箱运至湖...
...诉讼。原告陈善菊诉称:2009年7月15日,原告之夫、本案被害人陈童林在第三人上海申劳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劳公司)值班时被同事张浩承杀害,原...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及第十五条之规定,作出认定陈童林的死亡不属于且不视同工伤的被诉工伤认定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并无不当。...
...木偶造型,最终于1979年共同配合完成了雕刻、化妆、服装等加工工序、木偶动作及背景制作,拍摄成木偶片《阿凡提—种金子...作者”。 2011年8月由王娅改编、被告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儿童读物《阿凡提的智慧》、《阿凡提的幽默》,使用了涉案美术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