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 670 条相关知识内容,按照相关度排序
问: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 答:您好,继子女是指配偶的一方对另一方与前夫或者前妻所生的子女。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与他人再行结婚而形成的。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应当视情况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一)如果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赡养关系,就应当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赡养关系,双方都没有尽什么义务,当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应当属于财产继承人的范围。当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也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问:父亲过世后,母亲带着两个孩子改嫁,前段时间母亲也过世了,现在继父对两个未成年小孩有抚养义务吗?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及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之规定,母亲即便过世,也不能改变继父与孩子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继父对未成年继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问:一方再婚时,继子女与继父母是否能相互继承? 答:您好,这个分两种情况,如果继子女未成年,父亲再婚后完全由生父和继母抚养教育,继子女和继母的法律关系跟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法律关系相同,可以相互继承。如果父亲再婚后继子女已成年能独立生活、或是继子女没有随再婚的父亲一起生活,继母没有抚养教育,他们之间就不能形成相互继承关系。
...? 现实中,一些家庭会用出嫁作为借口,试图剥夺女儿的继承权。这种行为是完全违法的。父母的遗产,女儿依法享有平等分配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种情况,女儿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继承权! 不过也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父母生前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将遗产给特...
阅读全文...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单身无子女,且父母也已离世,那么...
阅读全文...权利义务都是平等的。《民法典》说了,不管男女,都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也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现实里,有些父母受老观念影响,分家产时总偏向儿子,给女儿分很...
阅读全文...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对于上述规定,法院认为,继父母与继子女...系是法律拟制的,离婚后,在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情况下,应视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他们之间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
...。范顺祥的遗产,应当由妻子李雪花、儿子范洋与范顺祥的父母即被告范祖业、滕颖等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分割遗产,均未达成一致意见...受孕,但在立遗嘱时以其不要这个孩子为由,将自己遗留的房产全部交给父母继承。范顺祥死亡后,原告范洋出生。范洋是范顺祥的婚生子、合法...
...讼争土地交给被告耕种;4.原告对父母所尽赡养义务较少,而被告对父母所尽赡养义务较多,应该多享有讼争土地承包权的继承份额。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得了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故李维祥、李格梅均不具备其父母去世后遗留土地承包经营权继续承包的法定条件。故对李维祥要求李格梅返还讼争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