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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消费者买的商品是否都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换货? 答:您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作出明确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属于特殊商品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于无理由退换货。顾名思义,无理由退换货不需要理由,但是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而且除非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否则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主张退换货,这种情况不属于“无理由退换货”,但是消费者可以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主张权利。该条规定:如果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不同的是,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发生的退换货运费等必要费用,应当由经营者承担。
问:网络司法拍卖在哪儿拍? 答:您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的办法》确定的名单库中共有七家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分别是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拍网、中拍网、北京产权交易所和工商融e购。也就是说,网络司法拍卖目前仅在上述七家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应的网拍平台上进行。 具体在哪家平台上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由申请执行人从上述名单库中的七家选择,多个申请执行人选择的平台不一,由法院从中指定。虽然法律并未规定法院指定的具体方式,一般来说,是通过随机方式确定。
问:网上购物付款后却没有收到货,应该找店家还是找网站赔偿? 答:您好,消费者在网上下单购物并预先支付了货款,商家应该遵守其承诺的发货时间,及时发货。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买家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但卖家没有按约定交付货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买家可以要求卖家返还货款并承担给其造成的损失。对于网络交易平台应承担的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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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江苏某网络公司与江苏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某管理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约定委托江苏某管理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江苏某管理公司...约定:双方系独立的民事承包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个体工商户独立承包配送服务业务,承担承揽过程中所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江苏某管理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