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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设计人员的稿件属于公司所有还是个人所有? 答:您好,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约定著作权由法人享有之外,著作权应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第十九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问:我和同事负责编篡我们县的地方志,对此我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可是听说我们对这个地方志并没有任何权利,我和同事认为不公平,请问法律确实规定我们不享有著作权么? 答:您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可以取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而著作权的权利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地方志属于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依据《地方志工作条例》第15条的规定,以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名称冠名的地方志属于职务作品,其著作权由组织编篡的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享有,但是,作为参与编篡的人员,您和您的同事享有署名权。
问:著作权会过期吗? 答:您好,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受到法律保护,即永远不会过期。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之外,其他权利的保护期限根据著作权主体、作品性质不同也会有所不同:1、根据著作权主体的不同: (1)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 (2)法人、非法人单位的作品,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予以保护。 2、根据作品性质的不同: (1)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以及摄影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2)合作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但50年的计算以合作作者中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为起算点。 (3)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者身份一经确定,则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 (4)图书出版单位的专有出版权。合同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合同期满可以续签。 (5)录音、录像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6)广播、电视节目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争“葫芦娃”角色造型美术作品,且是为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因此,系争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务作品。本案的关键就在于该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本案系争造...
...工,是为了完成单位的工作任务所作创作,故涉案作品属于《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务作品。本案的关键在于涉案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 涉案角色造型创作于《著作权法》施行之前,当时...
...告编委会。鉴于该书系多人合作作品,故作者对各自独立创作的作品可单独享有著作权,对职务作品享有署名权。原告张延华的著作权没有得到充分保护,应当由...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适当,但是判决结果中没有将职务作品与非职务作品区别对待,由此导致赔偿损失数额有误,应当变更。综上,山西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