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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的大哥去年开了一家公司效益还比较的不错,今年因为市场的变化,现在要垮了,他准备把股权转让出去,想要知道这个应该怎么办理? 答:您好,股权在本质上是股东对公司及其事务的控制权或者支配权,是股东基于出资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总称。具体包括收益权、表决权、知情权以及其他权利。 1、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该项规定的立法出发点是:一方面要保证股权转让方相对自由的转让其出资,另一方面考虑有限公司资合和人合的混合性,尽可能维护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这一规定和公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外部股权转让必须符合两个实体要件: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和股东会作出决议。这是关于公司外部转让出资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包含了以下特殊内容:第一,以人数主义作为投票权的计算基础。我国公司制度比较重视有限公司的人合因素,故采用了人数决定,而不是按照股东所持出资比例为计算标准。第二,以全体股东作为计算的基本人数,而不是除转让方以外股东的过半数。 2
问:挂名股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怎么办? 答:您好,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 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 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 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 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 只有具备以上三个条件,才能通过司法救济维护隐名股东的合法权益。
问:企业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答:(一)先到工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如法定代表人也同时变更的,还要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提交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办理公证);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会决议(说明同意股权转让,原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通过章程修正案、涉及公司监事变更的也要在此说明);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工商局领取的表格一套 7、针对股权转让手续,有些地方的工商局会要求公司新、老股东全体到场,所以最好先到工商局咨询一下。涉及法定代表人、监事变更的,还应提供新人选的身份证原件,以供工商核对。 (二)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还需要到银行办理预留印鉴的变更手续。带上: 1、新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 2、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委托书; 5、新的预留印鉴章,应该就可以了。 二、企业股东变更注意事项 1、要拿到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注意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这也是重点。 3、公司章程修正案。 4、变更相关登记事项还需要提交下面的文件: (1)、名称变更:企业名称要变更得事先核准通知书,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这个一般很少人改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注册资本变更:《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股东会决议或股东书面决定或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文件、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公司注销了还能告老板?99%的人不知道的后路! (追责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 开场:(撕掉“注销公告”)“公司跑了?钱照样能要回来!”大家要知道,《公司法》第189条规定,如果公司注销时没有进行清算,那么公司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虽然公司注销了,但股东仍然得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包括未支付的工资和赔偿金!接下来,你...
阅读全文...者抽头全部出资的情形。 二是,在决定机关上,股东是否失权由董事会决议,是否除名由股东会决议。 三是股东救济方面,股东对失权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失权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
阅读全文...是大错特错!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
阅读全文...国兴因与被告江苏佳德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德公司)发生股东知情权纠纷,向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李淑君、吴湘...料,履行了配合股东行使知情权的法定义务。对此,法院认为,股东知情权是股东享有对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情况或信息真实了解和掌握的权利,是股东依法行使资产收益...
...华学院)发生股东知情权纠纷,向上...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在内的人身、财产权益;公司法则规定了股东享有包括知情权...
...他个人出资进行验资,并且在经营管理期间还有违规操作及侵害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为此,原告向张瑞昌要求退出金刚公司,由张瑞昌按原价收购其出让...瑞昌发给女儿的传真,告知谢民视已转股的事实。8.谢民视分别于20000年11月18日、12月18日所发催促张瑞昌和金刚公司办理转股手续的函。9.谢民视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