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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由于长沙有限购房政策,去买房时置业顾问说符合条件,现在购房合同签完了,钱也付款了,在房产局却办不了证,该怎么维权,找谁维权? 答:您好,合同对此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如果没有约定,则必须收集“置业顾问说符合条件承诺办证”的证据,在向法院起诉房地产公司追究违约责任。
问:签了购房合同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处理? 答:您好,按揭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有很多,在实践中,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 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购房者的原因: 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②如果合同约定的时间已到,买方无法支付房款属于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除非买卖合同就该问题约定了免责条款,否则消费者很难获得全额退款。 ③如果不能退回全款,具体能退多少钱,也同样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如果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如违约金少于已经支付的房款,开发商应当在扣除违约金后退还买家已经支付的其余房款。 ④是否能转手卖房。因为转手卖房属于债权债务的转移,应当征得债权人(即开发商)的同意后才有效。 ⑤是否可以和开发商协议延期贷款。如合同对此没有约定,是否同意延期贷款的主动权在开发商手上。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问:自来水公司安装进户水表为什么要收费? 答:您好,这要根据购买房屋的时间区分确定。如果是2009年7月1日以后购买的商品房,不能收费。如果是之前购买的,可以收费。 根据《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湘价服【2009】59号)相关规定:“商品房销售价格构成包括合理的开发建设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等。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开通到户建设的所有费用(俗称“开通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结算并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购房合同价之外加行收取。本规则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签订售房合同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之后签订售房合同的一律执行本规则。”水电燃气初装费不由业主承担,业主只承担使用水电燃气等商品时产生的费用。
...请保全是必须的、正当的。 本院二审查明:青岛鑫城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南太公司股东,占南太公司的10%股份...于志军,在签订有关协议后向对方索要33万元购车款的事实,不能证明崂山区国土局与南太公...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这一政策方面的程序要求虽不导致本案所涉《国有土地使用权...
...办发文件调整住房面积,(2007)117号徐政发文件调整住房建筑结构,被告方根据上述国家政策强制性调整的要求,在建工程的房屋面积均设计为...2010年的1月21日才办理完所有的手续,进而说明2004年所签订的预购单所预定的条款没有相关依据,对双方不具有约束力。 四...
...的意见》中规定,企业单位不经批准不得购买私有房屋。原琼山县商业局大致坡营业部违背政策,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私有房屋,并且在明知陈德群不是所有权人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买卖契约,其行为是违法的。陈德群与营业部签订的房屋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