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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们小区的物业合同到期后,物业公司没有向新的物业公司移交已经收取的业主预缴电费,我们小区业委会代表所有预缴电费业主向法院起诉追讨被物业公司卷走的电费,但法院以小区业主委员会不能起诉为由不肯受理该案,请问法院做法对吗? 答:您好,法院做法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业主委员会有权就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涉及全体业主公共利益的事宜(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以物业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您咨询的事项中,物业公司卷走预缴电费既违反了合同,也侵占了该部分业主的财产权,但因该事项不属于必须以业委会名义起诉的事项,应当由业主以本人名义向法院起诉。
问:如何动用物业维修基金? 答:您好,根据《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开发商、购房者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要全部到位,使用前由小区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来统一决策。 由业主委员会将维修项目及预算在小区公示,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后,再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会划拨预算总额的80%费用;工程竣工后,再与业主大会据实结算,按户分摊。电梯、内外墙、公共楼道等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时,可申请动用维修基金。
问:请问小产权房的特点是哪些? 答:您好,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具备完整产权的大产权房而言的。作为小产权房,其特点也是相当明显。而这些特点,也在一定程度上对小产权房的拥有者或者购买者产生特定的影响。小产权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价格优势明显 小产权房建设在集体土地上,这些集体用地的地理位置相对偏远,一般位于城市郊区甚至远郊区,本身土地价值比较低。再加上不必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因而小产权房建设的土地成本极低。 2、产权不完整 小产权房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房,不能上市交易,而且国家也不承认并不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此外依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民将房屋卖给城镇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产权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没有“二证”,既无法律保障,也不可以上市交易。严格上来讲,小产权本质上是无产权。 3、不合法性 小产权房建设在农村集体土地之上,不符合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该集体组织成员的专有权利,与农民特定身份相联系,是不能出让、转让的。目前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造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的行为是违法的,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本身是无效的,小产权房购买者获得的乡镇产权证或村集体组织相关证明文件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4、法律风险大 利用国有土地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需要具备“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规划工程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小产权房开发建设很多是村民个人、乡(镇)村集体或一些房地产开发资质不完全具备的公司投资建设的,也没有经过规划、国土、建设等主管部门审批,在房屋质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水电煤气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更重要的是,由于缺乏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小产权房购买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法律有效保护,根据《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购房者从乡镇或村委会获得的所谓房屋“所有权”不能正常行使,在转让、继承、抵押、拆迁补偿等方面均会受到较大的限制,相关权益难以得到保障。这些都是非常重大的隐患和风险。
...屋本身价款,不含配套及其他费用等;本单签订时,乙方向甲方预缴购房款50000元,合同签订时,乙方再向甲方缴付258484元;四、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水电气讯配套等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等条...
...司(以下简称金陵置业公司)发生商品房预售纠纷,向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制的2008年9月-2013年4月辣椒58-1公摊电费明细表一份,2008年11月28日物业公司出具...上合计270 559元。李明柏2008年7月至11月期缴纳的物业费用损失1922元(扣除2008年12月至2009年3月的装...
...下简称停机)对使用“先预存话费,后使用”缴费方式的甲方应当进行余额提示,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电话或信函。第四项特殊情...及时补交款项(包括预付费账户余额不足以扣划下一笔预付费用)的;(3)甲方使用“先使用,后付费”的费用结算时,移动电话费用超过透支额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