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法律服务网 2310
结婚后强行发生性关系违法吗?
近日,接到一通电话咨询,男士说老婆不愿意同房,我可以强迫她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一个案例:
被告人王某(男)经人介绍与被害人钱某(女)相识,并于1993年登记结婚。婚后夫妻之间逐渐产生矛盾,1996年6月同时向上海青浦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清浦县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准离婚。1997年3月,王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同年10月青浦县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在离婚判决尚未生效期间的一天晚上,王某到原居住的房间,见钱某在房内整理衣物,即从背后抱住钱某欲与之发生系,遭钱某拒绝。王某将钱的双手反扭,强行与钱发生了关系,并致钱多处软组织挫伤。当晚,被害人钱某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上海青浦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主动提起离婚诉讼,虽然离婚判决尚未发生效力,但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已不具备正常的夫妻关系。在此情况下,被告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钱某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依法惩处,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未上诉。这是新刑法实施以来上海判决的首例婚内强奸案。
根据以上案例判决结果,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结婚后强行发生性关系可能涉嫌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法条,强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并未排除以妻子作为强奸对象,因而强奸罪的主体自然包括丈夫。诚然,男女结婚后有过性生活的权利和义务,而这种权利是建立在对方自愿的基础上,如果在婚内以暴力的方式强行与女方过性生活的,可能会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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