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 法律服务网 1528
近日,接到几通电话咨询,大致都是一方说另一方出轨,并且与第三者同居几个月甚至几年,我可以告他(她)重婚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先看下刑法重婚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其中重婚的概念通过文义解释可以得出,重婚是在婚姻存续关系期间与他人再次婚姻登记进行结婚的行为。对此,存在一个疑问,那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是否算重婚呢?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又算什么呢?
对于这个答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肖益洪、徐某重婚罪判决书中写出:事实婚姻也构成重婚罪,是来源于1994年1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批复,该批复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综上可以得出构成重婚罪需要满足存在重婚行为,即婚姻登记的行为以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回归到问题,答案就可以得出,如果老公与别人同居是以夫妻名义的,就涉嫌重婚罪,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及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老公与别人持续稳定的同居但不以夫妻名义的,就很难认定为是重婚行为,不过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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