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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宠物龟”竟获刑?

2021-02-26 法律服务网 1152

【案件回顾】

被告人唐某在浏览抖音时,看到了一些有关于乌龟的视频,觉得甚是可爱,于是萌生出饲养的念头。便在淘宝店上查找浏览相关售卖的店家,但是店家提出通过添加微信的方式购买,唐某便将卖家添加至微信,并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以16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苏卡达陆龟,以88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豹纹陆龟,由顺丰快递邮寄至家中后,饲养于家。

后来福建省宁德市森林公安在办理案件时发现线索,将唐某抓获归案。后经鉴定唐某购买的两只乌龟都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中。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已经违反了国家有关野生动物的保护法规,其行为符合我们刑法有关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构成要件,罪名成立,但是鉴于唐某的认罪态度好,有坦白情节。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律适用】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律师分析】

随着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一些未知的新鲜事物通过各种途径展示在人们眼前,有些动物我们觉得新奇可爱,便想买来自己饲养,但是很多动物都是国家命令禁止买卖的,切勿贪图一时有趣,让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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