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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跳楼,男友发短信让她去死,要担责吗?

2021-06-15 法律服务网 1131

【案情介绍】

朱勤与李俊于2020年成为了男女朋友,在交往的过程中李俊常常干预朱勤的自由,二人因此常常吵架。2020年8月5日,朱勤从所住公寓坠楼自杀,而在其自杀之前,李俊与朱勤在微信聊天时常常给朱勤发各种不堪入目的辱骂内容,并有“再见到你,我杀了你”“你自己死掉可以吗?”等话语。朱勤父母想要追究李俊的刑事责任,但是无果。后又起诉要求李俊赔偿朱勤跳楼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34万元。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李俊作为朱勤的情侣,屡次发出让朱勤去死的信息,以成年人的理解程度当知道这些侮辱性、损害性的言辞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意味着伤害,何况作为情侣。李俊应该但并未意识到朱勤受此反复羞辱刺激有主动结束生命的可能。在案件庭审过程中,李俊对朱勤之死依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对于其所发羞辱信息内容等仅仅归结于醉酒,这是不诚恳的行为。被告李俊在事发前的言行与朱勤高空坠楼之间存在联系,此行为的因果关系也非高深智识才可以理解,而存在于普通人普遍的常识常理之中。

被告李俊未构成犯罪,但并未免除其在民事上的赔偿责任。考虑到朱勤跳楼的主观性,酌定被告李俊承担朱勤死亡30%的责任。赔偿标准为:以深圳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20年计,法院确定朱勤死亡形成的经济损失125万余元,李俊应承担37.5万余元。另应承担丧葬费1.4万余元。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费,因朱勤跳楼的主观性,被告所承担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已对应其过错,法院不再支持。 

【小律提醒】

  面对不健康的恋爱关系,一定要学会及时止损,好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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