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5 法律服务网 1049
【案情简介】
叶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丈夫出轨夫妻感情破裂,叶女士决定离婚。在离婚前,叶女士的大姨无儿女,通过公证立遗嘱表明自己的房产由叶女士继承。叶女士的丈夫声称自己也照顾了叶女士的大姨,且房屋在叶女士婚内获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分得一半。叶女士的丈夫能分这笔房产吗?若此房产没有指定为妻子继承,而是妻子通过法定继承,出轨丈夫可以要求平分吗?
【律师分析】
律师认为,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如夫妻在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就属于共同财产,对于这笔财产,配偶才有权继承。因此,叶女士遗嘱继承的这套房与叶女士的丈夫无关。
【律师提醒】
如果有人只愿意将自己的遗产留给某人个人所有,为了消除隐患,解决后顾之忧,建议提前采取写一份遗嘱明确表示由某个人继承,这样就可以避免其配偶将该遗产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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