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中诸如“利率为1%”的约定,是否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
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利率为1%’是否属于利息约定不明,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法院将根据合同内容、交易习惯等因素确定利息。
问:民间借贷合同中诸如“利率为1%”的约定,是否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
答:您好,民间借贷合同中约定 “利率为 1%”,一般不属于对利息约定不明,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仅约定 “利率为 1%”,未明确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双方又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法院可能会根据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等因素来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但如果是非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贷双方对 “利率为 1%” 这种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