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付商品房时与样板房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商品房交付时若与样板房不一致,需按合同处理,开发商未说明则视为违约。
问:在交付商品房时与样板房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答: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商品房交付时若与样板房不一致,需按合同处理,开发商未说明则视为违约。
问:在交付商品房时与样板房不一致该如何处理?
答:您好,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不一致的,按合同违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