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解雇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明确。

问: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解雇员工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答: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等情况提前解散时,劳动合同视为终止,而非解除,但公司仍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区别在于,对于终止而言,无论员工劳动合同还在合同履行期内或员工处于三期,公司都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而不受任何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