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权时,其他担保人的责任会发生什么变化?
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财产设定的抵押权,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除非其他担保人承诺继续担保。
问:债权人放弃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的抵押权时,其他担保人的责任会发生什么变化?
答:您好,我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据此可知,债权人不能随便放弃对债务人的抵押权,否则就可能出现自己债权得不到有效受偿的情形,当然在其他担保人书面同意或者承诺仍继续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