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3天员工未休的,应如何处理?
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3天,员工未休的应安排补休或支付200%加班工资。
问:国家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3天员工未休的,应如何处理?
答:您好,用人单位应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根据《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