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具备投资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有合法名称、申报出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从业人员等条件。
问: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您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在被监护人尚未指定监护人时,临时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需具备投资人是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有合法名称、申报出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从业人员等条件。
问: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您好,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