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2009年7月3日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丧失工作能力情况而定。
问: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您好,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2009年7月3日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残疾等级和丧失工作能力情况而定。
问: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您好,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