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是否能够撤销?

父母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属于赠与行为,子女成年后有权处置房产,父母无权阻止。

问:父母在小孩三岁时,直接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孩名下,现在孩子17岁不听话,表示成年之后就要把房子卖掉,问父母有什么办法阻止孩子把房子卖掉?

答:您好,父母在小孩三岁时购买的房子登记在小孩名下,从法律关系来看,属于一种赠与行为,基于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法律上一般推定不动产权属证书上载明的登记人是产权人,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上述描述,父母没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孩子把房子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