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出差的报销费用公司未报销,怎么处理?

离职员工因公出差费用未报销,可依据劳动法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问:我按照公司要求出差,出差的报销费用离职后公司还未报销下来,多次与公司协商,公司一直未返还,怎么处理?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及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为公司事务出差产生的费用,离职后公司一直未报销,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受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