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强制性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司有强制性义务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否则将面临罚款。

问:在公司工作了几年,公司为其购买了社保,但未购买住房公积金,公司有强制性义务要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若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您好,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及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公司有强制性义务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若公司未给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员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